陈仲:跟进落实燃气轮机国产化政策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委员广西区副主委、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仲带来了跟进落实燃气轮机国产化政策和发布央企年度改革发展白皮书两项建议。
燃气轮机被誉为世界先进装备制造业“皇冠上的明珠”,是多学科尖端技术的综合体现,代表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军事实力和综合国力。目前,世界上拥有自主燃气轮机技术的只有美国GE公司、德国西门子、日本三菱等少数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为打破国外在燃气轮机技术上对中国的封锁,自2002年起,我国通过打捆招标,采取中外合资、合作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方式,引进E级和F级燃气轮机制造技术。陈仲指出,应该说,通过打捆招标引进技术,这十多年来我国基本建立起重型燃气轮机制造和配套格局,形成以东电、哈动力、上电、南汽4家企业为核心、多家企业配套的重型燃气轮机制造体系,并开始向自主化发展燃气轮机技术的目标迈进。
“但是,近年来情况发生很大变化,造成燃气轮机国产化工作出现倒退。”陈仲表示,一方面,随着燃气轮机技术的发展和分布式能源市场的兴起,新的机型进入中国市场。以南汽与美国GE公司的合作为例,2004年引进的是9E燃气轮机制造技术。为适应分布式能源发展,自2013年起,南汽又引进了6F.01、6F.03燃机制造技术。这些新机型要达到9E燃气轮机国产化水平,消化引进技术、开展工艺验证,建设新试车站,至少需要2~3年时间,在此期间交付的设备可以整机进口。然而,在制造厂完成消化工作,具备国产化能力后,用户由于前期的惯性,却坚持要求整机进口,使得国产化工作难以推进。
另一方面,当年打捆招标时4家国内制造厂与外方结成的联合体发生变化。因上电与安萨尔多合资,西门子与上电分道扬镳后独自在中国燃机市场长驱直入,直接为国内用户提供进口整机,国家和地方对此均无任何限制。原先打捆招标定下的必须与国内制造厂结成实质性的联合体、转让制造技术、不允许整机进口的原则已无从遵守及监管。
此外,当年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进口免税政策仅仅针对具体机型,新引进的6F等新机型并未列入清单,在实际执行中不能享受关键零部件进口免税,因而无法体现支持国产化的基本政策,使得国产新机型在与国外公司竞争中完全处于劣势。
当前国内有一大批6F.01、6F.03燃汽轮机项目正在或将要进入建设阶段,燃气轮机国产化的进程已进入关键阶段,为此,陈仲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继续跟进落实燃气轮机国产化政策,明确将新机型关键零部件纳入进口免税范畴,重申和落实2004年打捆招标的既定原则,切实保障国内燃气轮机产业的健康发展。